西部网讯(记者 李卓然)近日,陕西省安委办印发《陕西省城市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从3月15日至11月30日,将集中组织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。
根据通知规定,本次将重点排查整治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集购物、住宿、展览、餐饮、文娱、教育、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。由陕西省安委办牵头,省级住建、商务、教育、文化旅游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电影、消防、国电、地电等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,对全省营业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超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展安全专项整治;各市(区)安委办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,对辖区营业面积5—10万平方米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展安全专项整治;各县(区)安委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,对辖区营业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展安全专项整治。
通知要求,要落实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商业综合体投资人、管理者的主体责任,将城市商业综合体纳入日常安全风险管控重点,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,从严从实从细排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,全力推动抓好整治工作落实。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企业,要按照“两高”司法解释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,根据事故性质对市(区)、县政府进行约谈,并在全省进行通报。